顺手小忙现在变成了一项工程,这个受困的同胞就称为M吧。
M住的这个庇护所,属于紧急庇护所,也就是说给需要的人提供一个晚上睡觉的地方,早饭过后白天需要离开,下午四点以后可以回来吃晚饭,但是要回来住的话只要每天不中断就可以一直住下去,同时会请来政府社工(social worker)评估所处的状态看看能不能有其他长期的安置办法,譬如白天不必离开的,或者政府资助的廉租房什么的(按收入定租金),也会帮助进入就业行列。
严格来讲M的情况并不适合上面的紧急救护庇护所,而比较适合可以全天呆的家暴庇护中心,那天因为事发突然Salvation Army有间房子就安顿了,腾出手后我就往家暴中心打电话,看有没有床位,可惜的是,因为新冠病毒的原因家暴中心都关闭了,看来有长期的计划之前只能在目前的庇护中心耗下去了,而就在我和丫丫感叹现实的不理想的时候,M却出事了。
这段时间M都是早上离开庇护所,然后乘坐城市的免费汽车,到购物中心可能就业的地方看是否能有求职机会,或者去女儿合租的公寓休息一阵儿。因为情况不熟,某晚她错过了疫情时间本来趟数就不多的最后一班车,女儿也没车,她不想打扰我送她,于是就自作主张在女儿那里晚上凑合了一下,等第二天再回庇护所的时候,人家看她前夜没回来白天已经按照discharge将她作为「自行离开」处理了,而按照规定,一旦自行离开,没有紧急情况的话必须等30天才能回来住,赶最后一班班车到达庇护所的M傻眼了,交流起来本来就困难,加上着急,M什么也做不了只剩下哭了。
于是庇护中心叫警察,警察叫我,等我赶到那里已经接近半夜,我和警察说,既然这里的规定是「没有紧急情况的话必须等30天才能回来住」,她现在这是紧急情况嘛,这么晚了你让一个手无分文的女子能去哪里住?很不安全嘛,要不和庇护所的高级主管通融一下看是否再把她收下吧。警察进去再商量了一阵儿,M总算重新被收了进去。次日晚上,丫丫练完球我们两个开车回家的时候,顺路又去了一趟庇护所,好确认M返回并正常入住,看来经过这一折腾,M只有老老实实每天按时回庇护所才行。
昨天上午,M带着孩子来到我的办公室,商讨安顿她孩子的事情。我和学校的学生管理层通过气,确认了她的科系之后马上把她的情况汇报过去,希望能作为首批回校工作的学生来安排(学生7月7日之后可以进入学校做暑期科研,极少数可以参加暑期工作),另外学校也有类似食品银行那类的地方可以给需要的学生免费领食品,我把具体的都告诉了她们。M的事情相对麻烦一点,她的技能不高,如今疫情期间很多关闭,低薪工作岗位招人的地方特别少,我把她的情况和社工汇报寻求帮助之外,还和当地的一些教堂和华人组织说了,希望很快能安顿下来。然后中午带他们在中餐馆吃了一顿饭。
大概情况就是这样,有进展在再更新吧。
附前文:超市外遇到了一个受困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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