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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有读者翻出了上半年发生的一个旧闻,邀请我们来谈谈看法。今年5月27日,山东省济南市回民中学高三的一名女生小薇被同班男生殴打至休克,受害者向学校反映后,竟被告知不许将此校园暴力一事告诉家长,否则记处分。
 
看到这条消息,我第一个反应是问,这真的不是坑,难道是真的?搜索一下找到了事情的后续,经媒体报道后这件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济南市教育局在随后发布的官方通报中表示已查明事件属实,回民中学存在严重教育疏漏,在全市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并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追责。
 
这让我想起了前不久发生的一件事。浙江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6级一名自考助学的学生,不听老师和班主任多次劝告,最终误信网络上的不实信息,导致被骗1000元,上当受骗后该生向110报警,学校的管理人员因他报警“有损学校声誉”给了他严重警告处分,并把文件张贴在了宿舍门口。而这件事情奇葩之处就在于,被犯罪分子骗了,学校不关心报警早日把坏人抓起来,而是处分当事人,因为他被骗或者报警给学校“抹了黑”,丢了面子,真不知道是非观念要怎样淡漠才会有这种思维方式。这份奇葩处分被自媒体爆出后,也是源于种种压力学校不得不责令继续教育学院彻查,并要求迅速撤消这份“处分”文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小薇被殴不准告家长和报警遭处分这两件事例是多么异曲同工——女生被殴休克后遭老师警告不准告家长,否则记过处分。受害者严重被打,甚至到了休克的程度,施暴者涉嫌犯罪,应该绳之以法,被害者在校园里没有得到老师的制止和保护学校本来就有责任,更恐怖的是向学校反映后,竟被以处分要挟不准说出去,不保护学生的正当利益已经错了,助纣为虐雪上加霜更是错上加错,这样的学校还能叫学校吗,和黑社会有什么两样?
 
老实讲,中国的校园欺凌问题其实已经相当严重,但长期以来都在表面上被忽略。而且,我们通常对肉体的暴力注意得比较多,但对像本案例这样的老师和学校施加的心理和精神上的暴力重视的却比较少。而且同样是校园欺凌事件,在美国如果造成对学生肉体和精神的伤害的话,施害者将被诉上法庭,由法院进行判决,学校将会作为连带责任人将一同起诉,本案中实施要挟的学校可能比连带人更严重一级,有可能做同谋(accomplice),而在中国施害者通常会被视为“恶作剧”淡化处理,而学校不过调查,拖一下再处理,简而化之大事化小罢了。
 
不信看看曾引起舆论哗然的中国在美留学生殴打同学事件,被以酷刑虐待重罪诉上法庭,达成认罪协议后,被分别判刑。而这里把同学打休克的结局居然如此不同,看来施虐的人真得庆幸不是发生在美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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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独舞

心路独舞

766篇文章 1年前更新

专栏作家,博士,任职于美国大学,《今日头条》千人万元项目签约作者,新浪2015年度教育影响力自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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