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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摔孩子事件是这几天的热点,原本我真不想去蹭这个热度,但是给我留言读者人数之众多超乎我的想象,有人甚至问我,听说这警察在美国会判十年是吧,等等,人人都回复我显然没有时间,于是干脆撰文谈谈我的看法。
 
先说警察暴力执法。无疑,这是整个事件中过错最大的地方,在录像里证据确凿,大家应都没有异议,据说人也被处分了,所以我不想展开,在智能手机这么普及和互联网这么发达的时代,对公权的监督已从开始取证的无力走向现在的直播分分钟搞定,因此很容易激起围观群众的代入感从而群情激愤,在美国也这样,要不很多警察就不会随身携带录像设备来记录事件发生过程,好在纠纷时洗清自己了。如果说警察摔倒肢体纠缠的妇女还勉勉强强说得过去的话,无辜的孩子必须顾及,这一点很难得到原谅。
 
再说抱孩子妇女,其实过错也不小。一是将车停在人行道上侵占行人的权利,算是违规在先;二是冲撞警察执法,既然做错了被抓包,道歉改正恳求降低惩罚都可以,但是切不可用刁民和暴民意识,强行冲撞公权;三是我最想说也是最不理解的,怎么说也是亲生的吧,怎能置孩子于冲突中心?在美国这种endanger minors(将孩子置于危险境地之中)的行为是违法的,带这么小的孩子,有点脑筋的妈妈或家人都会去息事宁人不把事情升级,免于任何冲突,这位奶奶(或者是其他家人)难道就不怕身体纠缠起来伤着孩子吗,如果因为带着小孩子就可以随意纠缠警方,法律成了什么了?还有,出事一般都是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遇到了错误的人,唯一能够掌控的只有尽量去远离是非之地,带着孩子自己去制造是非这是什么梗?第四就要说到教育了,你在孩子面前抗拒警察执法是什么影响,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吧。
 
前段时间网上流传着一篇建议大家远离垃圾人的文章,虽油腻腻的很鸡汤,但是却不是没有道理的。我虽不能说这个警察是个垃圾人,但行动却确实够垃圾的,人家带着小孩子的妇女你都敢往地下摔,哪怕那个妇女很泼,却总也是女人,还带着一个小孩子。幸运的是孩子没啥事儿,要是摔出毛病甚至摔死了,被摔的一家人就是占据了舆论和道德的制高点又能怎样,人死不能复生,摔出毛病是一辈子的事情,不就是移一下车或者交个罚单嘛,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钱不能解决的问题才是大问题,所以大人和孩子的生命安全第一,其他忍口气就过去了。
 
有人或许会问,那么是不是就不能挑战公权了?我离开国内很久,不知道这个案例中被罚的妇女是否有申诉的途径,在美国是有的。弗吉尼亚是警察开罚单,然后你拿着罚单上法庭,在法庭认为你有罪之前罚单不生效,被罚人保持无罪。你可以选择主动认罪不上法庭把罚金寄给郡政府(注意不是警方),你可以选择到法庭认罪请求轻判轻罚,还可以选择认罪花钱上驾校学习但不受罚不计入驾驶点数,你还可以选择给自己做无罪辩护,我以前写过一篇《我上法庭挑战美国警察》的文章就是讲述我自己被开罚单后,礼貌问清事实,并基本断定警察打表的是别人的车跟错了,但当时我什么都没争辩,后来到法庭辨赢。在美国若像上海那位女子那样和警察纠缠估计条子就该拔枪了,然后叫增援反压到车上戴上手铐。有人说摔孩子这事儿发生在美国的话警察会被判十年,我把录像给美国的一个法官朋友看了,他说未必,引起舆论哗然肯定,不过一码归一码,警察的错会调查处罚,但这位大妈的错也另会立案,抗拒警察执法在美国也是一个小不的罪名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个事件中当我们花了大量的口水和笔墨来指责警察暴力执法时,能不能匀出一分钟时间来反省下自己,作为一个公民是否应该主动去遵守法律和秩序,在我们做错事的时候是否应该老老实实认罚并说一声对不起,而在我们侵犯了别人利益之前是否应该去考虑一下这样做其实不对?如果每个人都以一个公民的行为来约束自己的话,类似的事情不但不会发生,整个社会大环境也会改善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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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独舞

心路独舞

766篇文章 1年前更新

专栏作家,博士,任职于美国大学,《今日头条》千人万元项目签约作者,新浪2015年度教育影响力自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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