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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有几个微友转发给我观察网上的一篇题为《奥运金牌背后美国政府花了多少钱?》的文章来证实真伪,这篇文章否定了“美国体育不是举国体制”的说法,采用的证据是美国奥委会每年会分发给其下属的40多个体育协会大量资金,并借此推定美国奥运代表队也是美国纳税人买单的。

 

这个推定究竟错在哪里呢?错在按照中国思维来推断美国奥委会是一个国家政府机构,实际上它和美国联邦政府丝毫不搭边儿,美国奥委会只是一个民间的私人机构,不从联邦政府拿一美分纳税人的钱,而且在美国不只是奥委会不属于政府机构,整个美国联邦政府也没有任何部门是与体育有关的,这和许多国家设有体育部、体委或奥委会属于国家机关的情形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说美国体育不是举国体制。《奥运金牌背后美国政府花了多少钱?》一文中提到的美国奥委会给其下属体育协会的资金中,也没有一分钱是纳税人的钱,奥委会内部的资金运作和一个商业公司内的运作机制基本上差不多。

 

既然不是政府机构,为什么美国奥委会又能运作美国国家队参与奥运会的相关事宜呢?实际上,美国奥委会(United States Olympic Committee)是根据国会1978年通过的《业余体育法》(Ted Stevens Olympic and Amateur Sports Act)重组形成的一个非营利性和私人性质的机构,它由16个成员组成的董事会、1名专业雇员和执行总裁(CEO)来具体运作管理(当然这些人都不是政府雇员),主要使命是在国际奥委会的指导下,一方面募集资金来促进美国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赞助美国队参加奥运会和残奥会,负责资助、保护和监管美国奥运和残奥运动员,另一方面确定募集来的资金能合理、有效地使用在与奥林匹克相关的项目上。美国联邦政府虽不对其提供任何经济资助,但却通过这项法案赋予美国奥委会对美国奥运商标、图案和名称的唯一使用权,从而使其能够通过授权赞助机构的方式来募集资金,完成奥委会所肩负的使命。

 

没有纳税人的钱,奥委会靠什么来获得运行资金呢?作为美国国税局定义的 501(c)(3)非营利机构,美国奥委会主要由个人、团体、企业和慈善赞助,并从奥运会和相关赛事的电视转播权、网店销售、授权加工销售美国奥林匹克产品中提取版税(royalty)等处获得资金来源。以电视转播权为例,自1988年以来美国著名的NBC Universal 公司拥有美国境内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唯一转播权,2002年以来冬奥会的唯一转播权,2011NBC 公司用43.8亿美元从国际奥委会那里签下了 201420162018 2020 奥运会的转播权(美国和国际奥委会2:8开分配),三年后的20145月,NBC 再用77. 5 亿美元从国际奥委会签下了20222024202620282030 2032奥运赛事的转播权。美国奥委会及其成员组织的财务运作情况是全部对外公开的,在其网站(www.teamusa.org)可下载每年的税务报表和年度报告,如2004年雅典奥运会那年美国奥委会的财务情况(见下),总的来说入大于出,可以说美国奥委会完全是在自主经营、精打细算的。

 

总收入 2 亿 3966 万美元,主要来自

 

  • 捐赠:2056 万美元
  • 商业合作收益:3660 万美元
  • 盐湖城冬季奥运会结余:1156 万美元
  • 电视转播权费:亿 919 
  • 商标使用权:2952 
  • 许可费用:901 
  • 投资收入:2026 
  • 零售收入(销售T恤衫等等小商品):30 
  • 其他:489 

 

支出 1 亿 1803 万美元,主要包括

 

  • 会员支持 5815 万。其中,付给旗下成员组织3349万,付给运动员1195万,运动员保险288万。
  • 赛前奥林匹克训练中心集训花费 2293 万。其中薪资511万,附加津贴139万,食物服务费用190万,车辆支出68万,租用费104万,场馆、器材折旧费397万等。
  • 国内赛事(举办奥运选拔赛等) 239 万。
  • 国际比赛(参加雅典奥运会)1624 万。其中薪资121万,附加津贴30万,飞机等交通费用701万,运动事务支出326万,邮费、运输、搬运费60 万,车辆支出51万,各种租用费88万等。
  • 运动科学研究 368 
  • 药物控制 370 
  • 公共关系 230 
  • 运动医疗 287 
  • 国际性事务 322 

 

 

从历史发展看,美国奥委会也是一直保持着民间机构身份的。它最早可以追溯到1894年国际奥委会成立时,当时的两个美国国际奥委会成员 James Edward Sullivan William Milligan Sloane 成立了一个组织来负责协调美国运动员参加1896年雅典奥运会事宜,1921年这个组织被正式命名为美国奥林匹克联合会(American Olympic Association),其后经过几次名称的变化,从1961年起至今一直沿用美国奥委会这个名称(United States Olympic Committee),1978年国会通过了《业余体育法案》,正式确认了美国奥委会为美国负责协调奥运和国际赛事相关事宜的唯一团体,对运动员权利提供保护,开展相关项目促进大众体育参与,提高公众健康水平等。同时《业余体育法》也是美国奥运选拔的重要法律依据,尤其是个人项目的美国奥运选拔赛均在黄金时段电视直播,保证了选拔的公开和透明性。

 

美国体育产业是一个职业化的市场行为,没有举国体制,因此也不需要一个政府机构来管理。国家队在赛前临时组队,赛后自然解散,平时基本上靠自身自长,要搞体育,只有靠个人、家庭和教练等一起打一场持久战,除天分、勤奋、机遇之外,还要有足够的经费和抗压能力,我12岁的女儿丫丫就已经打了7年的篮球,个中滋味,我需要另外写一篇拼娃、拼妈、拼钱的故事才能说清。

 

最后想提一句的是,美国联邦政府虽没有任何与体育相关的部门,但因为美国是联邦制,各州自治,因此州和地方政府却不一定没有,不过这些机构不是为了赢得体育比赛,更多的是为促进大众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组织、行政、后勤等方面的保证,譬如我们地方政府就有一个叫做“公园和娱乐” (Park and Recreation)的部门,主要负责建设、管理和维修当地公园、球场、泳池、健身场所等,同时也组织一些地方性质的训练营和比赛,供体育爱好者娱乐、起步的孩子入门等,我家丫丫的篮球就是在这种赛事中起步的。即使是美国奥委会拥有的几个奥林匹克训练中心在非奥运集训季节也向公众开放,如科罗拉多泉、加州水上运动中心和纽约上州的冬奥会训练中心等,十几年前我就曾去过Lake Placid冬奥会训练营滑过雪呢。(心路独舞系头条号签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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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路独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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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家,博士,任职于美国大学,《今日头条》千人万元项目签约作者,新浪2015年度教育影响力自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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